《北京体育大学学报》
一、文稿编辑
1.编辑:论文标题使用三号黑体,以20字以内为宜,可以使用副标题;作者姓名使用四号宋体,置于标题正下方,若有多位作者须按序排列;中文摘要和关键词使用小四号宋体;“[摘要]”(小四号黑体)200字左右,“[关键词]”(小四号黑体)3-5个;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;全文使用固定值25磅行距;全文字数以4000字—8000字为宜。
2.英文:标题、作者姓名、摘要、关键词的英文翻译附于文后。
3.译文投稿:以翻译文章投稿者,请附寄原文及原文作者授权翻译的书面许可。
4.文稿注释采用脚注,置于标点之后的右上角,以“[ ]”标明序号;作者和正文连续注码,作者注释请标明作者所在单位和技术职务。
5.非直接引用原文的,注释前加“参见”。非引自原始出处的,注释前加“转引自”。
6.数个注释引自同一出处的,注释采用“前引[X],某某书,第X页”或者“前引[X],某某文”。
7.两个注释相邻的,采用“同上书,第X页”或者“同上文”。
8.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的,只注明首页;相邻数页的,注明“第X页以下”。
9.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。通常不要“第X”版、“修订版”等。
10.引文出自报刊的,不要“载”、“载于”字样。
11.外文注释从该文种注释习惯。
二、注释体例
1.著作
例,周鲠生:《国际法》(上册),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,第156页。
2.论文
例,刘隆亨:《公共财政立法研究》,《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》2006年第1期,第23页。
3.文集
例,张德淼:《法学与科学》,载《法理学研究》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。
4.译作
例,[英]梅因:《古代法》,沈景一译,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,第69页。
5.报纸
例,王启东:《法制与法治》,《法制日报》1989年3月2日,第2版。
6.古籍
例,《宋会要辑稿·食贷》卷三;
(清)沈家本:《沈寄簃先生遗书》甲编,第43卷。
7.辞书
例,《辞海》,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,第932页。
8.港澳台著作
例,戴炎辉:《中国法制史》,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,第45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