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北京体育大学学报》
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《<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体科字﹝2019﹞155号)规定,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北京体育大学2020年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如下:
一、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结合学校改革发展、教学条件、师资力量、社会需求、生源质量等情况,确定2020年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具体方案。
二、根据2020年我校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报考情况和考试成绩统计,生源质量较高。根据《管理办法》第十九条,“招生院校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考生,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;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,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。”我校2020年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:
三、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、择优录取的原则,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,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(折合百分制后)和体育专项成绩按照3: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(综合分=﹝文化考试成绩/6﹞*30%+体育专项成绩*70%),按运动项目分类,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,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,具体如下:
四、根据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,对符合免试条件的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、亚洲前六名、世界前八名,武术套路传统项目运动员需同时获得运动健将等级称号;或获得足球、篮球、排球、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称号者,经国家体育总局、教育部批准可免试进入我校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习。
五、北京体育大学2020年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已在一志愿录取完成,不再进行二志愿录取。
六、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文件规定,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,不得放弃录取资格,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。
七、考生弄虚作假,经查实,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资格,已入学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,并依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33号令)进行处理。